德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德委[2007]54号)和德阳市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留守学生(儿童)关爱工作的通知》(德市关留办[2015]3号)精神,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留守学生问题,为切实落实教育责任,深入推进关爱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留守学生(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留守学生动态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学生进行摸底核实、登记造册,掌握留守学生的家庭状况、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安排专人建立留守学生动态管理档案,做到留守学生数量准确、情况明晰,并主动加强与当地镇(乡)、社区的联系,畅通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信息。各中小学要扎实抓好适龄留守学生入学以及“控辍保学”工作,一旦发现其有辍学苗头,要及时报告镇(乡)政府,请求政府出面阻止,并对家长、学生进行教育和劝导。
(二)建立健全留守学生监护人联系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班级QQ群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等方式强化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指导家长和监护人科学教育孩子,共同关注留守学生生活、学习和心理、生理状况。
(三)建立健全留守学生沟通交流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开设留守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建好用好“留守学生工作台账”,制订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学校领导、德育干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努力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温暖的缺失。
(四)建立健全留守学生安全管理机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留守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消防安全、预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加强教育指导,提高学生自我保护、防范风险的能力。留守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学校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村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同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特别加强留守学生假期管理,主动与留守学生所在地基层组织、家庭、委托监护人联系,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安全管理失控。
(五)建立健全留守学生帮扶机制。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积极争取社会资助,确保留守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通过倡导教师、学生与留守学生开展“代理家长”“手拉手”等帮扶活动,使留守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上得到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六)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学生协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文明办、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以及公安、司法、卫生、文化、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留守学生教育与管理的联动机制,形成关爱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优化留守学生成长环境
(一)落实教育法定责任,保障留守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多措并举,保障留守学生享有的教育权利。一是要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要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方便留守学生就近入学;三是要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着力建设和改造农村学校宿舍、食堂、道路管网、运动场地等,不断改善留守学生学习生活条件。
(二)落实教育主体责任,确保留守学生健康成长。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作用,为留守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条件。一是切实加强留守学生学业辅导,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自主学习能力,防止产生厌学情绪;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定期开展思想、情感教育等,引导留守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预防留守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四是充分利用留守学生之家、乡村少年宫等活动阵地,广泛开展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缓解留守学生孤独消极情绪,促进留守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学生标签化。
三、强化宣传,全面营造关爱留守学生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将留守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作为一项专门课题加以研究,探索有效的教育途径、方法和策略,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树立一批勇于战胜困难、励志成长成才的留守学生好典型,广泛宣传他们不畏困难、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优秀品质,在留守学生中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留守学生的良好氛围。
德阳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