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
招标公告
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委托,拟对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ZYZB20241028[1号]。
二、招标项目: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
三、采购预算:2535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共分为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招标文件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阳市旌阳区渭河路17号希望财富中心B栋13楼)现场获取。
3.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1)收原件,(2)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阳市旌阳区渭河路17号希望财富中心B栋13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http://tslxx.cn/)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桂江街547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588387526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渭河路17号希望财富中心B栋13楼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7823123727
附件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德阳市雅居乐泰山路小学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
2.采购项目包个数:1个。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指导推动,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主要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体旅行、安排在外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研学旅行作为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 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工作开展,推进研学旅行实践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实践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成长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实践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实践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实践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减免费用(经过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考察属实后,给予参加人员适当的奖励或减免费用)。
3.研学主题:穿越古蜀国·匠心传千年
4.课程目标:了解古蜀文化的历史渊源,认识蜀文化的发展历史,了解四川的起源。通过历史遗留的文物,穿越历史时空,探索古蜀生活,探秘古蜀,共同探讨华夏文明的起源。
5.活动地点:三星堆博物馆+木马森林
6.起止时间:2024年秋季,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7.参加对象及人数:本批次参与学生暂定为845人,具体以本批次自愿参加的人员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参与人数,如出现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研学路线(具体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课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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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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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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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发,乘坐大巴车前往三星堆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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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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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三星堆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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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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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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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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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木马森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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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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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大巴车返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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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通方式:
(一)交通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正规舒适空调旅游大巴车,与运输公司签订规范的交通安全协议,一人一座全力保障行车安全及学生乘坐安全。
(二)大巴司机:司机持有正规的驾驶证行驶证,三年以上驾龄,保证安全驾驶并能处理途中突发状况。
(三)保险:出行保险落实到位,购买旅游意外险及组织者责任险。
10.午餐标准:投标人所选用餐厅均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当日提供新鲜食材,餐厅提供的食品均可溯源,每日提供合理、营养、安全、卫生的膳食搭配;且每次用餐前取食物小样并进行实时拍照,供家长监督。
11.收费项目及标准:本次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综合报价,包括中标人履约过程中的拟派人员、活动场地、交通、参加人员住宿、餐饮、人工、保险、税金、评估、培训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如有)、招投标费用、利润、与相关的可以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服务期间不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投标人拟派研学旅行实践导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13.在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开始前,结合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内容,对校内研学旅行实践老师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内容需包括研学主题、研学任务、注意事项、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
14.研学旅行实践服务机构(包括基地或营地、旅行社、交通运输公司等)出现违反协议或合同,导致发生事故或引发严重后果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将列入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活动机构黑名单。
15.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两报备”。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结束。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开始前7日一次性支付,具体金额按照自愿参与人数×中标单价计算。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单人费用报价,最高限价300.00元/人,本次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综合报价,包括中标人履约过程中的拟派人员、活动场地、交通、参加人员住宿、餐饮、人工、保险、税金、评估、培训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如有)、招投标费用、利润、与相关的可以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服务期间不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相关责任: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派遣的人员人身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上下班途中、食宿期间等一切安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研学活动中的参加人员安全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注: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一项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